2023年第9期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月报
2023-09-20【国家政策】
1、《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供需对接指南之十九: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2023年8月21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供需对接指南之十九: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目录》涉及7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涵盖磷酸铁锂电池拆解利用、退役动力电池评估和分选、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前处理及废铅蓄电池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等。《目录》列举了中各项技术装备的主要支撑单位,并梳理了技术装备的适用范围、原理与工艺、技术指标、功能特性、应用案例等情况,供参考借鉴。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和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7号),2023年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和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
其中,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目录涉及固定式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类别有2个,分别是:不间断电源用电池组(UPS)和应急电源用电池组(EPS)。
3、《电子信息制造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2023年9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电子信息制造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所指电子信息制造业包含锂离子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方案》指出:
统筹资源加大锂电、钠电、储能等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关键材料设备、工艺薄弱环节突破,保障高质量锂电、储能产品供给。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对接、协同发展,建设统一大市场。加强《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组安全要求》等强制性标准宣贯实施。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地方政策】
1、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8月14日,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了《葫芦岛市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工作任务方面,《方案》明确:
市商务局牵头健全报废汽车(不含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相关单位研究建立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
2、云南《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8月25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明确:
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
3、济南《济南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3年9月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在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方面,《计划》明确:
培育发展新能源二手车专业交易市场。健全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流通机制,发展新能源二手车交易市场。完善和规范新能源二手车检测评估流程,鼓励二手车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评估机构的配套发展。
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布局。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探索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项目、标杆企业建设。
4、北京《北京市昌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9月4日,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昌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
高标准推进温榆河公园二期昌平段建设,落地分布式绿色发电系统、智能微网、零能耗建筑、智慧停车充电、液冷超充示范站、无废循环等先进能源、低碳零碳示范场景,为先进技术在城市应用推广提供示范。推动温榆河公园建立“风”“光”“电”“储”“氢”等多元技术集成的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先进能源与储能技术体验区、碳积分智慧系统、园区清洁能源应用场景和公共服务设施,深入打造从感知到实践的国内首个碳中和主题公园,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双轮驱动的“新型生态空间”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
健全废旧物资和材料循环利用体系,打通生产与生活系统循环连接。以回龙观、天通苑等社区为重点,加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动力电池、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再利用。
5、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年9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发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
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安全性电池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易回收”储能电池制造,大力发展磷酸铁锂电池、三元电池、钠离子电池、半固态电池等产品。
6、重庆《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023年9月6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印发《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
到2025年,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
7、绍兴《绍兴市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9月7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绍兴市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完善新能源二手车流通体系。探索建立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加强新能源二手车检查和整修。鼓励汽车流通企业、二手车经销企业面向县乡地区提供高效便利的评估和规范齐全的置换服务。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鼓励各地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给予支持。
8、广东《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2023年9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动扩大绿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建立完善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发展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
9、浙江《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
2023年9月11日,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
以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超长寿命为导向,重点推进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化学储能电池及材料制造规模化发展;积极布局钠离子电池、全固态电池、水系有机液流电池、铅炭电池等下一代高安全性电池技术,延伸发展储能变流器、管理系统、后端检测设备、充电桩等制造及解决方案,加快实施“储能+”新模式。支持杭州、温州、湖州等地区围绕容量提升、商业模式探索和多元储能应用,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储能先进制造业集群。
10、湖南《湖南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2023年9月13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积极推进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制订。围绕电力设备、变电站二次系统、电网运行保护等领域,积极开展电网侧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电源运行控制等电源侧标准。负荷侧领域探索开展电力市场负荷预测评估标准。储能领域探索开展抽水蓄能标准,储能系统接入电网等标准。
建立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开展循环经济管理等标准制定工作。围绕固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积极研制出台相关标准。
11、深圳《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年9月13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明确:
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应用。围绕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重点支持钙钛矿材料、固态电解质、金属锂负极材料、硫化物正极材料等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灵活采用“里程碑式资助”“赛马式资助”“揭榜挂帅式资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行业视点】
1、曾毓群:实现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需要闯过三道关
2023年9月6-7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China-SAE)、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与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国际组织共同主办的2023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IAA Mobility专场),在德国国际汽车及智慧出行博览会期间召开。
在9月6日的全体大会上,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发表了精彩演讲。曾毓群认为要实现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需要闯过三道关。
第一道关是可持续发展关,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的前提是行业自身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全球对ESG的关注度持续上升,这些年宁德时代坚持每年披露ESG报告,同时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严格遵循UNGC的各项原则制度,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全面推进负责任的公司治理和商业实践,持续实现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可持续能力。
环境要素是ESG的首要关注点,新能源产业作为全球碳中和的排头兵,承担更大责任。我们既要解决好自身的降碳,也要推动整个价值链碳中和。为此宁德时代设立了明确的战略目标,以强大的定力推动目标落地。今年4月我们发布了宁德时代零碳战略,承诺在2025年实现核心运营碳中和,到2035年实现价值链碳中和,这就意味着两年以后,我们的电池工厂将要全部变为零碳工厂。12年后我们的电池将全部变为零碳电池,这些目标如果全部能够实现的话,将能够帮助电动汽车全生命周期减碳40%以上。宁德时代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摸索出了一套可落地有效的零碳行动方案。
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我们已经做到了电池中所有有价值金属的全回收。我们的控股子公司邦普锂电回收规模连续多年世界第一,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也做到了全球首个大规模的产业化。举个例子,2022年我们就回收了10.12万吨的电池废料,用这个电池回收回来的废料制造出了1.36万吨的碳酸锂。
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的第二道关是均衡发展,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的关键是整个行业在不同地域的均衡发展。全球来看,近5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实现了7倍的增长。作为全球前两大新能源汽车市场,中国渗透率达到了28.3%,欧洲31国也达到了21.5%,但是在其他地区,比如说美国仅有8.6%,而东南亚、澳洲、南美等地区更低,不同市场增长的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这里面主要几个原因,政策环境不同,产业基础不同,技术水平不同,所以解决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必须打造更加开放自由的伙伴生态,让产品、让产业、让技术在全球真正地流动起来。在合作态度上,我们应该摒弃零和思维,追求共赢发展。全面市场化,需要推动全球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实现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不断壮大。
第三道关是科技普惠关,我们坚信任何的科技创新都不是为了扩大世界的差距,它的目的一定是大众化的,能让更多人可及可享的。科技普惠有两层含义,首先需要在电池的材料结构方面不断创新和突破。目前我们拥有全面的电池技术路线布局,相继发布了钠电池、凝聚态电池、麒麟电池等。在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面向乘用车推出了EVOGO,面向商用车推出了骐骥换电一站式重卡底盘换电解决方案。
其次科技普及意味着前沿科技不能只为少数人服务,要为多数人服务,所谓的“Affordable Car”。9月4号也就是前天,我们在IAA车展隆重发布了全球首款的磷酸铁锂、实现4C超充的神行电池,引起了业界的关注。神行超充电池今年底将会大规模量产,真正让高科技飞入寻常百姓家,让全球用户用得起、用得好。
目前在中国有多家新能源汽车品牌将在明年一季度推出首批搭载神行超充电池上市。在欧洲,宁德时代也正在与众多主机厂商谈合作,尽快让欧洲的消费者也使用到搭载神行超充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中、德都是汽车产业大国,电动化转型上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赋能。